机构协作
让公共卫生项目的职责与交付可追溯
围绕委托、执行、验收、资金和证据组织协作,保留各有权主体的决定与责任边界。
先确认委托与项目范围
公共卫生协作应从具体项目的目标、委托关系和职责约定开始。平台方案支持信息与流程协同,不替代政府或其他有权主体作出决定,也不因展示方案而取得项目委托。
执行资格、过程记录与验收分别确认
执行机构应按项目资格和合同要求进入。实施过程保留任务、交付材料和责任方,验收与资金处理按相应依据办理;任务完成、验收通过和款项支付是不同事实,不应合并为一个“已完成”状态。
参与者只接触与本人有关的任务
参与者的信息使用须与具体项目目的和权限对应。组织方与执行方按职责查看必要范围,不因共同参与项目而共享全部个人信息;公开官网不展示人员名单、个人健康资料或内部项目记录。
合作从项目条件沟通开始
初步沟通可说明委托主体、服务区域、预计周期和拟协作环节。是否开展、如何准入以及数据使用范围,需要后续逐项确认;公共卫生项目不因提交合作意向进入普通商业奖励流程。
